| 挪用北京大学艺术大厦筹建费80万被判5年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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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6日08:30 新华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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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获悉,北京大学艺术大厦筹委员会副主任、华夏文化促进会法定代表人、常务副会长郭洪钧因挪用筹委会巨额资金,被海淀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责令退赔人民币8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6月23日,北京大学艺术学系与华夏文化促进会签订合作协议书,共同组建北京大学艺术大厦筹建委员会,由华夏促进会具体负责为北京大学筹款筹建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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