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务公开必先砸碎“官念坚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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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5日03:17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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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周明华(四川市民) 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何勇近日表示,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机密,都要向社会公开。他指出,政务
公民对政府的“信息阳光”之祈求犹如小树苗渴望雨露。政务公开是打造现代服务政府之必须,也是尊重公众知情权之必要,是防范公权人暗箱操作、以权谋私的杀手锏,更是现代法治政府建设的必经之途。正如何勇书记所说,你不涉及国家机密,为什么不敢公开呢?7月1日施行的《行政许可法》第5条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之《条例》草案已起草完成,应该说要使“信息阳光”充分普照的专门法规保障制度就快形成,政务公开的常态化便有了法规的坚强后盾。我们理应为之喝彩。 由于长期的固有观念的存在,真正要实现政府政务公开还必须冲破“官念坚冰”这一道险关。 首先,“官念”思维的阴霾非一日能散。长期以来,在不少官员的脑海中,官与民原本是两个不相融的概念。本来是为民服务的机构被一些官员视为庙堂,这种数千年来形成的官本位思想痼疾,在一些官员的头脑里长期地发挥着作用。这些官员自然的或者本能的对百姓伸过来拿“信息阳光”的手顿生厌烦,甚至还会百般阻碍。 由于“官念”的余毒在体内复制,不少官员在潜意识中以百姓的父母官而自居,作为政府部门机关似乎没有必要向公众提供政府信息,更何况是牵涉到本部门或小团体利益的权力政策,岂能公开? 第二,百姓敢于据己所需向政府要“阳光”的通道还未打通,政务公开的“民念”环境土壤也未形成。政务公开是一种摧枯拉朽式的观念上的巨变。这种革新不仅仅是官们自身,也包括广大民众。我们不得不承认的是,长期以来,百姓的头脑中,还是把政府的权威性理解为孤傲性,把政府的为民服务理解为他们管俺们。 可见,陈旧的观念带有一种根深蒂固的普遍性色彩。要大力推进政府信息阳光工程,就必须规划出从短期到长期的一场观念上的革新运动。既不能巴望短期内让人头脑都“阳光”起来,也不能慢悠悠的大家都懒得行动,以至于《条例》或专门法律都出台了,陈旧的观念还严重滞后。那样,再好的法律法规的“阳光”,也会在阴霾中悄然变暗。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