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卫生部人事部联合公开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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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3日11:30 法制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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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公开征求意见向“小三阳”携带者敞开大门对身高也未作限制 本报讯(记者孙继斌)由卫生部和人事部共同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从8月1日开始到8月31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之后将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公布实施。据悉,这也是政府录用公务员身体标准在全国首次统一。
试行期的《通用标准》共分22条,分别在心、脑、肺、肝、肾、胃、血压、血液等身体各个方面的公务员健康标准作出明确限定,以规范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维护用人部门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通用标准》特别强调,急性肝炎恢复后,肝功能指标持续正常半年以上者;慢性肝炎恢复后,肝功能指标持续正常两年以上者,均为合格录用标准;乙型肝炎病毒或丙型肝炎病毒标志物呈阳性,但肝功能正常者,也不能被任何用人部门拒录。在22条《通用标准》中并未对考生的身高作出明确限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