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还工程款就不批新项目 清欠矛头直指政府拖欠款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3日04:29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
本报讯记者日前从省建设厅获悉,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已偿付拖欠工程款81.01亿元,占拖欠总额的52.31%;偿付拖欠农民工工资20.32亿元,占拖欠总额的88%。下一步全省将以清理政府投资工程拖欠为突破口,重点解决好政府拖欠工程款问题。 省政府将与各市、州政府签订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目标责任书,将3年内每年偿付拖欠工程款具体责任纳入目标管理,实行督查督办,确保各级政府“新账不欠,老账要还”
为确保清欠任务完成,省政府将采取四项措施。一是严格控制和审批新上项目。二是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或担保制度。凡未按规定预交人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的,不发放施工许可证。三是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工程推行“代建制”。四是各级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大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强对建设项目资金用途的监控。 (王玉华程钢本报记者陶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