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省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2日13:59 新华网山西频道 | |||||||||
|
记者日前从省民政部门了解到,为了进一步解决好山西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较低的问题,省委、省政府决定从7月起将全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10元。 此次提高保障标准所需资金连同2003年提高标准新增支出,省财政负担40%,其余由各市县解决。省财政厅、省民政厅要求各地财政、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做好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