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委常委会———采用电子票决决定干部任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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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05:53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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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一人一票,缺席的常委不得委托他人投票,表决结果当场公布 本报讯 省委常委会采用电子票决方式决定干部任免,这是四川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 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据了解,《中共四川省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投票表决暂行办法》对省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省管干部任免作出了一系列明确规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委到会;常委一人一票,对拟任免干部人选逐个进行无记名按键投票表决;缺席的常委不得委托他人投票,也不另行投票,其书面或口头意见不作为票数统计;表决结果当场显示和公布;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常委人数二分之一为通过等。省委对这项改革高度重视,会前专门制订了实施细则,对会议参会人员、表决程序、投票表决、相关要求等作了明确规定。 省委组织部负责人认为,采用电子表决器表决干部任免事项,对干部任免表决制度的改革具有实质性的意义:一是有利于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干部任免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二是电子表决系统自身具有的快捷性、保密性和准确性使表决程序更加明确、规范、科学;三是以“票决”方式替代过去的“举手或鼓掌通过”,“一把手”与班子成员一人一票,有利于让每一位决策者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周敏 本报记者 李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