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与国际接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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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8日01:38 北京娱乐信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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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报讯(记者姜新菊)本市在旅行社安排公务活动方面有望与国际接轨,不用担心有安排公费旅游之嫌。昨天,提交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审议的《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中,增设了“可以通过旅行社安排公务活动”的条款。 市旅游局局长于长江在作《修正案(草案)的说明》中表示,为了防止公费旅游,根据我国以往的管理要求,旅行社是不能安排公务活动的。但是,通过旅行社安排公务和商务
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高佐之也表示,将公务活动由自己安排或者由接待方安排改为委托旅行社安排,只是公务活动安排方式的变化,并不等同于公费旅游,上海市的旅游条例已经对此作出规定。此间,市人大财经委为了慎重起见,还特别征求了市财政局和市监察局的意见,他们认为这种做法确实可以起到节约财政资金的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