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代开发票违法 市地税局:代开、购买者要受罚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7日15:17 胶东在线 | |||||||||
|
胶东在线消息26日,在冰轮集团上班的胡先生热线投诉:有人向他“推销”增值税发票和普通发票。记者就此咨询烟台市地税局工作人员后得知:私人出售、代开发票都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胡先生提供的信息,记者拨通了“北京市通达贸易有限公司”负责人陈龙的手机1355XX25396,对方是一个操南方口音的男子,其自称:可代开增值税发票和工程、商业、劳
对方同时强调:他们所出售发票“税点较低”,绝对真实,可以陪同到税务局验证。记者称是烟台人,并佯称要10万块的工程发票如何收费?对方称:那要收你4000元,我们在全国各地都有业务。 市地税局工作人员表示,每一张增值税都有自己的“身份证”,即税控防伪密码,这是全国统一制作的;而代开发票业务只有税务部门才开展这项业务。他们认为,个人出售、代开发票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代开者、购买者都将被处罚。(记者赵志杰)责任编辑:孙玲姿来源:今晨6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