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带头人竟赚黑心钱 村官贩卖59吨劣质大米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17:56 温州新闻网 | |||||||||
|
温州新闻网7月16日消息:身为“一村之长”,居然昧着良心贩卖劣质大米,近日,瓯海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对卢甲、卢乙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据悉,该案是瓯海区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活动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以来首例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 今年5月下旬,身为瑞安市永安乡某村村委会副主任的卢甲,与该乡另一村党支部书记卢乙协商好合股经营大米生意。同年 6月7日两人以每吨2000元的价格从江西抚州某米业有
瓯海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卢甲、卢乙二人明知是劣质大米,为了谋利而予以销售供人食用,根据其情节及数额,其行为均已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遂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温州晚报吴智勇朱松亭)(来源:温州新闻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