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严禁法院参加拆迁执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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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02:56 新京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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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取嘉禾事件教训,要求各级法院要注意司法权与行政权的界限 本报讯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日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文通知,湖南省各级法院不得参加拆迁联合执法队。“《通知》下发最显著的效果是把法院从政府的压力下解脱出来了,不
这一《通知》要求,湖南省各级法院依法审查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强制拆迁案件的合法性,不能成为城市房屋拆迁的纯粹执行工具;各级法院要准确把握审查标准。 《通知》还要求,湖南省各级法院要注意司法权与行政权的界限,人民法院不得违法参与政府及其他行政机关组织的有关拆迁的具体行政行为,以确保人民法院的中立地位;要强化对城市房屋拆迁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执行监督,各中级法院要加强对下级法院受理的房屋拆迁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监督,发现确有错误的,应依法及时予以纠正。 记者还注意到,《通知》中关于出台背景介绍有如下内容:“近年来,我省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执行了大量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强制拆迁案件……其中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有的未经合法性审查即强制执行,有的对违法的行政行为审查不严,流于形式;有的屈服压力,明知违法,也予以执行;有的甚至与行政机关‘联合执法’,无视司法权和行政权的界限;有的擅自扩大先予执行的范围等。这些现象严重侵犯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形象。”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