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处理黄河段污染事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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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5日09:17 中国环境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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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局近日做出决定,对造成2004年6月26~29日内蒙古三湖口至包头段污染事件(详见本报7月6日一版)的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内蒙古环保局决定,对内蒙古塞外星华章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造纸厂停产治理;今后巴彦淖尔市总排干管理局进行乌梁素海退水操作时,方案必须经环保部门同意;此次污染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应由内蒙古塞外星华章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造纸厂及巴彦淖尔市总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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