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罗平一持刀杀人案留后患 司法救助息事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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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3日13:44 新华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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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昆明7月13日电(区鸿雁屈明光)日前,当云南省罗平县九龙镇的张某接过法官递交的民事调解书,得知“杨某及其弟除已支付的5010元丧葬费外,再一次性补偿被害人家属张某各种费用20000元”时,激动地说,感谢法院的司法救助救了我一家子。 2003年4月14日,罗平县九龙镇以德村民杨某与雷某发生纠纷后,杨某的弟弟持镰刀砍伤雷某背部,导致雷某左肺创伤失血性休克死亡。同年8月,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
杨某之弟被送监改造后,张某因生活困难,经常带着两个孩子到杨家大吵大闹,要求杨家负责其一家老小的生活,否则将把杨某砍死以报仇。纠纷发生后,当地有关部门多次做工作无果。驻地人民法庭鉴于张家家庭困难的实际,决定免交诉讼费立案并与当地司法所联系好法律援助事宜。近日,承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一道,走进杨某弟弟服刑的云南省第四监狱开庭审理。庭审调解中,经承办法官的耐心说服疏导,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如前协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