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藏城镇中小学今秋全面推行“一费制”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2日14:18 西藏商报 | |||||||||
|
日前,西藏自治区教育厅、纠风办、监察厅、发改委、财政厅、审计厅、新闻出版局联合印发的《西藏自治区关于2004 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中确定今年治理教育乱收费任务,从今年秋季开始,在西藏城镇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全面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 另外,《意见》还明确,进一步完善重点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进一步加
对于收费标准过高的要坚决降低,切实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严格规范高等学校收费行为,不审批出台新的招生收费项目,各高校不得提高收费标准,禁止向学生收取“转专业费”、“跨地区建设费”等国家统一规定项目以外的费用,严禁以改按学分制收费为名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严禁基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向学校或通过学校向学生进行摊派、搭车收取任何费用,严禁强行要求学生购买课外读物、报刊、学习用具、生活用品等;加强对农牧区实行“三包”学校的监督检查,严禁克扣、截留、挤占、挪用“三包”经费,确保“三包”经费落到实处。 今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主要措施有:继续坚持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治理工作的领导;加强各项收费监督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积极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加强学校收费资金管理;严禁截留、挪用、挤占和平调学校收费收入;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和教辅材料出版发行选用的管理;严肃纪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努力扩大群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的范围,对违规收费的反面典型要曝光。(完)(记者刘明)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