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省首次把环保指标列入政绩考核 环保不达标领导要扣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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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2日09:07 黑龙江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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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日前,我省出台了《市(地)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责任指标考核暂行办法》,第一次把环境保护指标列入其中。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社会评价三个方面指标分别为100分,其中环境保护指标占15分。 据了解,《暂行办法》31项考核指标中,环境保护占3项,具体要求是:化学耗氧量、烟尘、二氧化硫排放量,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率达到省核定标准的得5分,未达标的每项扣1.
《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对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责任考核每年进行一次。考核数据由市(地)提供,省直相关部门负责对市(地)提供的数据进行核定。对各市(地)完成指标的确定为优秀、良好、达标给予奖励。对连续两年未达标的领导班子,要进行专门剖析,必要时对其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组织调整。(生活报) 作者:“小帅虎”做客本报名人热线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