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法院改判二战华工案原告各获赔550万日元(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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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0日08:46 东方网-文汇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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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日高等法院首次对中方劳工作出胜诉判决 驻东京记者 刘洪亮报道 本报东京7月9日电今天上午,日本广岛高等法院就二战时被强掳赴日的中国劳工状告西松建设公司一案作出二审判决。广岛高等法院取消了一审中广岛地方法院中方原告败诉的判决,改判为原告胜诉,同时还判处被告西松建设公司按照原告提出的赔偿请求全额赔偿中方原告。 二审判决中,广岛高院的铃木敏之审判长要求被告向每一名原告支付550万日元(1美元约合108日元)的赔偿,总金额达2750万日元。这是日本的高等法院首次对中国劳工赔偿诉讼案作出赔偿判决。此外,铃木审判长在判决书中还承认了当年日本强掳中国劳工赴日进行超强度劳动的事实,并就广岛地方法院在一审中提出的“诉讼超过时效”理由指出,当年被告严重地侵害了原告人权,被告不承担赔偿责任明显地违反公理,时效条款在本案是对法律的滥用。 目前,日本全国各地法院共受理了10余起中国劳工诉讼案。在绝大多数的诉讼中,日本法院都以超过日本《民法》中规定的20年赔偿请求权限为由,判处中方原告败诉或者不予受理。 索赔支持者打出“胜诉”的条幅。 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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