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齐齐哈尔农村计划生育夫妻将得年均600元奖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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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0日08:35 东北新闻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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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为全省唯一的实行对农村部分执行计划生育夫妻奖励扶助政策的试点,齐齐哈尔市农村符合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条件的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后,将得到人年均不低于600元的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奖励扶助对象将于近期凭奖励扶助金发放证、本人身份证到所在乡(镇)农村信用合作社领取第一笔奖励扶助金。 据介绍,实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是在黑龙江省现行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
日前,国务院转发了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文件,确定从2004年开始,在5个西部省份和黑龙江等9个中部省份的部分地市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 由于奖励扶助对象一般年龄较大、身体较弱、文化程度低、居住分散,领取困难较多。为此,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与省财政厅制定发放办法,确保资金安全及时发放到户到人。 省财政厅对委托机构做了大量调研工作,最终选定黑龙江省信用合作协会为奖励扶助金委托发放单位,并于今天同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共同与其签定了委托协议。 背景资料: 20世纪70年代以来,黑龙江省广大育龄群众积极响应党的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截止2003年末,全省共少生人口800多万,为全省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对农村100多万计划生育家庭,党和政府制定了发放一系列优惠政策。但是,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上述奖励优惠政策在落实过程中存在实际困难。 黑龙江省确定齐齐哈尔市为全省唯一的推行这项制度的试点市,试点工作已于今年4月启动,确认5084名对象符合奖励扶助政策标准。(东北网)[编辑: 赵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