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防城一啤酒瓶爆炸伤人 经工商调解伤者获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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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9日16:51 桂龙新闻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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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龙新闻网 7月9日讯 通讯员 廖开军 吴惠珠唐彦红报道:近日,潘某从防城港市工商局港口分局车辽工商所工作人员手中接过863.20元赔偿金。至此,防城港市发生的一起啤酒瓶爆炸伤人案,经过工商人员2个多月的调解,终于画上圆满的句号。 潘某在港口区桃花湾广场经营冷饮摊。今年4月12日晚上,潘某在搬运啤酒的过程中,一瓶啤酒突然爆炸,碎片划伤其左手腕。后经医院诊断为:左手腕软组织割裂伤;左手掌长
6月3日下午,投诉人潘某来到防城港市工商局港口分局投诉。潘某认为是啤酒瓶存在质量问题造成爆炸,责任在厂家,应全部赔偿治疗费、误工费合计1500元;厂家质检代表认为不是厂家的责任,只愿意支付治疗费400多元。由于双方的意见分岐较大,第一次调解不成功。几天后,厂家同意赔偿治疗费860元。但潘某不接受,要求厂家追加误工损失费300元,调解再次陷入僵局。6月25日经工商部门再次调解,厂家同意赔偿863.20元,潘某也接受了这一条件。车辽工商所让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履行了付、领手续。 来源:信息平台 责编:梁凯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