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安局副局长强暴少女轻判此案的审判长要蹲两年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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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9日07:19 都市快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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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消息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对福建省周宁县公安局副局长强暴被害少女案重罪轻判的原周宁县法院刑庭庭长阮经钟,因徇私枉法罪近日被福建省霞浦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2004年1至2月间,阮经钟在担任周宁县公安局原副局长陈长春强奸、妨害作证一案审判长时,为达到对陈长春轻判的目的,将“本案实施暴力不明显,在被害人叫喊疼痛时未继
一审宣判后,引起社会强烈反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专门作了批示。3月23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了改判,以陈长春犯强奸罪、犯妨害作证罪数罪并罚,终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随后,周宁县法院院长被免职,分管副院长受处分,一审主审法官阮经钟被刑拘。 霞浦县法院认定,被告人阮经钟身为司法工作人员,接受同在周宁县法院工作的陈长春之妻的宴请和礼品,在审理陈长春强奸、妨害作证案时,故意违背法律,对陈重罪轻判,其行为已构成徇私枉法罪。 (都市快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