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绑架、杀人两凶魔伏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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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6日08:41 无锡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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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上周,市中院接连进行二审宣判并执行了一批罪大恶极的严重刑事罪犯,其中包括震惊江阴、连杀3人的罪犯马志勇和在锡山区造成恶劣影响的绑架幼童并撕票一案的主犯张六彬。 罪犯马志勇因感情纠葛而产生杀死杨某(女)、刘某(杨某前夫)的歹念。
2003年10月17日,马志勇将杨某及其女儿刘某某骗至江阴市韭香楼宾馆,次日凌晨1时许,罪犯马志勇采用卡扼颈部的手法,先将杨某杀死,尔后又将刘某某抛入浴缸溺死。随即又至澄江镇刘某家将刘杀死。市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马志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罪犯张六彬在2003年2至3月间伙同廖久文(已判刑)多次合谋绑架5岁男孩郭某,欲向其家人勒索钱财。同年4月初,张六彬、廖久文至锡山区某幼儿园欲绑架郭某,由廖出面诱骗,因郭不从未果。同月13日,张六彬将郭某诱骗至锡山某毛条厂一宿舍内,将郭某杀死,然后告知廖久文。当晚两被告人将郭某的尸体抛于麦德龙超市附近一窨井内。次日,张六彬、廖久文多次打电话给郭家人索要赎金5万元,因故未得逞。市中院判处张六彬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判决后,罪犯马志勇、张六彬均不服提出上诉。省高级法院经二审审理,确认一审判决正确,裁定驳回马志勇、张六彬的上诉,维持原判,并签发了两罪犯的执行死刑命令。(陈相、庄亦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