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工敲诈勒索巨款 向经理发出梅毒恐吓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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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1日15:25 温州新闻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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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新闻网7月1日消息:“经理,收到信后,你于4月7日前马上汇7万元到我卡中,要不然我会用液化气把你的厂炸成灰,我白天上班,晚上接客,沾染上了梅毒,早也是死,晚也是死,等我和你的厂炸成灰,那时你就完蛋了。不要报警,报警也奈何不了我,你没有把柄,不要声张,免得连累他人”。前天,瓯海区法院认定这封信的作者黄自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威胁的方法强索公私财物,且数额巨大,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未遂),遂判处黄自连有期徒刑2年6个月。
黄自连现年31岁,江西人。去年11月4日以其弟媳妇的身份进入温州市某鞋业公司做普工,由于做鞋的配料分配不均,经常和厂里的管理人员发生矛盾并被辱骂为“疯子”,今年3月30日结算工资后被辞退。黄自连认为公司少算其工资且迫其离开,就于4月1日上午写了这封“梅毒恐吓信”,又请在某报亭卖信封的陆某帮助书写信封,寄给公司经理。当天下午,由于担心信件投递不到,她又给经理寄了封同样内容的信。 4月4日上午,公司经理收到此信,立即向瓯海公安分局梧田刑侦中队报案。警方迅速展开侦查,最终认定黄自连具有重大作案嫌疑。经蹲点守候,于次日下午在一出租房里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温州都市报张斌陈珠霞)(来源:温州新闻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