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网”和人才的“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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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30日15:41 观察与思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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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 成 放 最近,《中国青年报》和央视“今日说法”都报道过这样一起法律纠纷,黑龙江尚志县圆宝纺织公司与正在读高中二年级的杨永华签订助学协议,公司资助其读书直至大专毕业;杨需按照公司需要填报高考志愿,并在大学毕业后到公司工作。但杨在大专毕业后,成绩名列前茅,求学心切,顺利考入本科继续读书,有违双方签订的助学协议,被告上了法庭
看来,这是一张法律的“网”,网住了一条人才的“鱼”,也就是说,人才的脱颖而出,难以摆脱法律的“网”。虽然从法律角度来说作出了准确的选择,所谓法律无情,但于人才的培养是幸呢,还是不幸? 从形式上看,法律是“网”了这条“鱼”,但实质上这条“鱼”还是没有“网”住,杨永华照样读他的本科,只是承担赔偿公司的助学金,以其学余打工和家教来弥补,对一个家境情况不佳的青年学子来说,其艰难可想而知。 企业资助学生求得回报,这是天经地义的。诸如按约规定受助学生学成要到企业工作,受助单位要冠以企业的名字,或者由当地政府给予政策补偿,等等。凡此种种,取长补短,双方受益,彼此满意,使社会的某些“齿轮”连接起来,促进了社会这部大“机器”更好地运转,可说是功不可没。在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下,这可否称之为“等价交换”呢?这当然不是一个贬义词,有了交换,才能促进发展,等价则体现公平合理。 但是,在这类资助与受助之间还有没有一种不等价的交换呢?当然有的。有不少企业或个人,捐资、资助灾区、希望工程、革命老区、残疾人事业、下岗工人……采取了隐姓埋名、不求回报、拒绝张扬的态度,我们也见得不少。我们见过一些企业家,把辛辛苦苦积累起来的资金,资助贫困大学生学习期间的费用,好像并没有图“回报”。它用另一种形式,让一部社会“交响乐”和谐起来,奏出更动听的音符。 采取什么形式资助,那是根据各自的条件决定的,无可厚非。不论用何种形式资助,都做了对社会有益的事,都值得鼓励提倡。但我想说的是法律能否偏向一点弱势群体,也许这是一个不懂法的外行人提出来的问题。法律当然是铁面无私的。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管你是大官还是蚁民,是大款还是穷光蛋,都只能用一把尺子来衡量。然而,执行法律除了“铁面无私”,还有没有个感情问题,也就是道德层面的问题。像上面这个案子,一方是有着不小财力的一个厂,一方则是一无所有的一个穷学生,他们的分量原本不相等,却要去完成一个“等价”的任务,则无疑是“失重”的。能不能向作为穷学生的弱势群体倾斜一点呢?这是笔者的异想天开。法律要是能在法庭外作调解,既然厂家资助了人家读大专,人家有心向上读本科,虽然厂里眼前利益有所损失,但从长远来看,于厂于社会都是有利的,放他一码,不是功德无量吗?这可不可以说也是法律范围内的事呢?如此,法律是否会变得温馨柔情一些呢?正像任何事都有两面性一样,法律是不是也应该有这种对弱势群体有利、而对强势群体也无伤大雅的“两面性”呢?让人才这条“鱼”从法律这张“网”中漏出来,岂不两全其美吗? 相关专题:观察与思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