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春交警将从严整顿交通秩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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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30日15:22 吉林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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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6月29日讯(曲丹记者宋育欣)记者从长春市交警部门获悉,从今日起,全市交警开始执行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下发的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及新的处罚代码,并且将分批组织开展从严整顿交通秩序活动,11种交通违法行为被列为第一轮整顿重点。 据介绍,以下8种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可当场处罚:1、闯红灯,处罚代码为100701,罚款200元、记3分。2、逆向行驶,处罚代码为100101,罚款100元、记3分。3、驾车不系
另外,对以下3种交通违法行为,交警按照一般程序进行处罚:1、货车超载的,必须卸载至违法状态消除。2、酒后驾驶的,扣留驾驶证。3、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收缴非法装置,罚款200-2000元,处罚代码为600401。 记者还了解到,交警部门常用的一些法律文书的格式和内容也有了一定的变化。《公安交通管理当场处罚决定书》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暂扣证”,除要求填写驾驶证号码、驾驶员住址、车牌号码和车辆类型外,还要求填写驾驶员电话及驾驶证档案编号,以便交警部门给驾驶员提供更多的服务,也为采集、整理各类交通违法信息,进而为交通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