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上海调整排水费收费标准 居民排水收费涨3角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9日15:29 新华网

  上海市物价局昨天发出通知:本市排水费收费标准自2004年7月1日起调整。排水费收费标准调整范围是市属公共排水(包括污水处理)系统服务范围内的用户。居民的排水收费标准由原每立方米0.70元调整为1.00元,并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

  据了解,现出台的调整方案充分吸收了市人大、市政协以及听证会代表的意见,对初定方案进行了调整和优化。居民的排水收费标准由原每立方米0.70元调整为1.00元,改为实
中国互联网络调查问卷 抢注旺铺得超值礼物
中国报刊广告推介年会 3D魔幻宫之战
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每户每月用水量基数为15立方米,按年累计用水量180立方米计算,基数以内调整为0.90元/立方米,超过基数的部分调整为1.00元/立方米。非居民的排水收费标准按排放污(废)水性质分类计价、适当拉开收费差距,由现行每立方米0.70元分别调整为1.10元至1.40元。排水量按用水量的90%计量。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可在上海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网站www.shdpc.gov.cn上查询。

  这次调价的收入主要用于提高污水处理的等级标准,用于现有的污水处理厂和部分收集系统的达标改造,用于水环境的综合治理,确保本市新一轮三年环保行动计划任务的按期完成。

  实行阶梯式水价,符合国家关于推进水价改革的方向,有利于促进节约用水。由于本市首次实行阶梯式水价,目前,市属各自来水公司正在抓紧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先对远程传输、嵌墙表的用户实行阶梯式水价,然后逐步对全市所有成套住房按户抄表的居民用户实行阶梯式水价。对两户及多户合用水表的居民用户,因计量条件不具备而暂缓实行阶梯式水价。(记者陆蓓)(来源:新民晚报)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
土耳其人质遭绑架
北约峰会28日开幕
反战影片《华氏911》
财政部审计署报告
行政许可法7月实施
凤凰卫视中华小姐大赛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不良信息举报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