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质检总局:太阳镜抽样合格率为9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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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9日09:08 胶东在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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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6月28日电(记者杜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最新公布的抽查结果显示,太阳镜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3.2%。 质检总局近期对太阳镜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上海、福建、广东、浙江、北京、江苏、河南等7个省、直辖市68家企业的88种产品,合格82种。
据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太阳镜产品质量整体较好,但仍存在一定质量问题。以普通玻璃镜片冒充防紫外镜片。普通太阳镜不具有防紫外线照射功能,只有经过特殊加工的太阳镜,才会具有防紫外、抗冲击等附加防护性能。在本次抽查的样品中,明示具有防紫外功能的产品有49种,其中有2种产品不能达到防紫外的效果,样品均为玻璃镜片。 产品标识标注不规范。许多产品无制造厂名、地址、联系电话,也没有标签。甚至出现没有防紫外线功能的产品却标着有防紫外线功能。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