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民举报房产登记管理中心使用繁体字公告牌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6日15:47 温州新闻网 | |||||||||
|
昨天,一位署名“明德”的读者给“党报热线”发来电子邮件,称自己在温州市房屋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看见好几处使用繁体字的公告牌,这让他很费解,“国家不是规定要用规范字吗?群众看不懂的公告牌有什么用呢?” 记者从该中心入口处一路数到三楼大厅,一共发现5块含有繁体字的公告牌。其中楼梯处4块,大厅1块。每块公告牌的面积大约3平方米,内容为宣传产权交易、登记方面的基本
中心办公室一位女同志告诉记者,这几块牌子挂在那里有一段时间了,他们没有注意到规范用字的问题,大概是广告公司错用了繁体字。 温州市教育局语委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2000年10月31日公布、2001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14条之规定,“公共场所的设施用字、招牌广告用字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且该中心也不属于第17条规定可保留或使用繁体字的机构和场所,所以这属于不规范用字。 这几块公告牌的设置本意,应该是向群众宣传产权登记及交易的政策规定,方便群众。但是现在,却可能因使用繁体字而影响这个意图的实现,恐怕也不是大家所乐见的。(温州日报见习记者潘秀慧)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