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中介下月启用新发票 黑代理将无机可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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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5日09:27 每日新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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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婷刘元祯 新报讯 【记者王婷通讯员刘元祯】从7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将启用“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据了解,只有合法的保险中介机构才能获得这种发票,“黑代理”将无机可乘。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保监会联合下发通知,要求从今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从事保险中介服务的保险经纪机构、保险公估机构、保险代理机构及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一律要使用“统一发票”。旧版保险中介服务发票于今年12月31日停止使用。 据了解,以前由于对保险中介服务缺乏统一有效的管理,保险中介费用支出管控不够严格,保险中介费用收支存在着不少漏洞。特别是一些没有保险中介经营许可证的“黑代理”,利用手中的保险资源向保险公司漫天要价、伺机炒作,这不仅严重干扰了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也导致一部分税源流失。 启用“统一发票”后,保险公司必须凭“统一发票”向中介机构支付手续费、公估费、劳务费等费用支出,保险中介机构取得这些收入后要及时向保险公司开具“统一发票”,不能开具其他发票或自制收据凭证。同时,保险中介机构要凭保监会颁发的保险中介经营许可证,才能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统一发票”,这就从源头上堵住了非法保险中介的介入。 本市多家保险公司的有关负责人都对在全国使用“统一发票”的做法表示欢迎,并表示要严格依法办事,拒绝“黑代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