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宾馆就餐丢电脑 顾客索赔遭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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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5日08:29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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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冷梅) 在宾馆大堂就餐离席时丢失了放在座位上的笔记本电脑,顾客认为宾馆应承担责任,希望宾馆赔偿电脑遭拒。 不久前,彭先生在建国宾馆吃自助早餐,离席取餐时将笔记本电脑放在座位上,价值
建国宾馆大堂吴经理介绍,该顾客也没有在离开座位时告之服务员委托照看贵重物品,责任应为顾客。考虑到顾客的损失,宾馆已作出将该顾客所有的住宿费用全部免去的决定,但遭到顾客的拒绝。 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肖光明律师认为,宾馆的解决方案比较合理,作为贵重物品或现金顾客没有委托宾馆照看保管,而是随身携带发生丢失应由顾客本人负全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