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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一校长受贿五万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4日06:23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宝鸡讯(通讯员 张东旭 记者 荣忠)由宝鸡市金台检察院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的宝鸡市工业学校原校长谢良辰受贿一案,宝鸡市金台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谢良辰被判4年有期徒刑。

  据介绍,被告人谢良辰在担任宝鸡市工业学校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该校教学楼和校中心花坛的建设过程中,于2003年1月至4月,先后收受施工方贿赂款5万人民币。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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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举报,宝鸡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并将涉案赃款已全部追缴。2004年3月22日,金台检察院将谢良辰向金台法院提起公诉。谢良辰收受贿赂数额巨大,但因在侦破案件过程中揭发了他人重大犯罪行为,有重大立功表现,金台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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