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 12项行政许可继续实施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3日18:46 新华网 | |||||||||
|
7月1日后,12项由市政府创制的行政许可事项将继续实施。今天上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通过相关决定。 12项行政许可为何继续实施,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徐强解读了个中缘由。 保护第一线防汛设施
本市拥有的558公里海塘大堤是第一线防汛设施。在转移海塘的使用权或将海堤作为运输道路时,对新建海塘是否符合国家的堤防建造标准,能否抗御台风、暴雨、高潮位的侵袭,必须进行全方位的考核后才能批准使用。所以,通过行政许可可达到行政管理目的是保证本市防汛安全的重要措施。 保护原水引水管渠 目前,上海公共供水约有80%的原水通过原水引水管渠供应。沿途违法搭建和建设施工中不注意保护管渠的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威胁引水管渠的安全。因此,有必要明确原水引水管渠保护范围和控制范围,对在管渠保护和控制范围内进行的建设工程实施许可管理。 源头控制犬类问题 对养犬行为的管理是各地城市管理共同面临的一个难题,通过行政许可方式加强对养犬行为的管理是必要的。通过设定犬类养殖、饲养和销售许可,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掌握本市犬类的数量和动态信息,从源头上控制相关传染病的发生。本报记者姚丽萍 》》》 继续实施的12项行政许可 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的核准 公用岸段海塘使用的审批 使用海塘堤顶道路的审批 建设项目节水设施设计方案的审核 原水引水管渠保护范围内实施建设工程的审批 废弃食用油脂回收、加工单位的确定 航油管线保护范围内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前置审批 航油管线保护范围内从事限制性活动的审批 城市化地区因地下管位等原因无法埋设入地的架空线暂时予以保留的审批 犬类养殖许可 犬类饲养许可 犬类销售许可(来源:新民晚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