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航班延误补偿谁说了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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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3日11:49 南京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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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日报报道】尽管航班延误补偿问题已为民航总局、各航空公司及消费者普遍重视,但记者了解到,国内航空公司对于延误赔偿问题颇有争议,短期内很难出台。 航班延误大多不是航空公司造成 今年2月份,国内航班正点率仅为79.4%。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引起航班延误
而由于机场地勤人员维修水平不够,造成飞机维护时间过长而误点,就要航空公司向旅客做出延误补偿,也有失公允。 航班延误之过谁判定? 南航南京公司有关人士表示,目前传得沸沸扬扬的“征求意见稿”是作为行业标准还是由各航空公司自行制订相关赔偿标准尚未确定,而由什么机构来担任航班延误原因的仲裁人也未确定,现在对外透露赔偿标准,无疑是自找麻烦。 南航一负责人则表示,尽管民航总局表示关于航班延误获补偿的相关规章正在制订,但他认为,并非航空公司引起的航班延误,却要由航空公司补偿旅客,明显不公。而如果由各航空公司自行判定延误责任,没有一个仲裁机构,则会因为各航空公司标准不统一而使“航班延误补偿方案”流于形式。 延误赔偿难有标准 国航和东航的《顾客服务指南》都笼统地表示,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或取消,需要过夜住宿的,将免费安排住宿。不难发现,航空公司都对航班延误后对旅客的具体赔偿标准予以回避。 民航总局宣传部有关人士表示,“延误4小时以上安排餐食、住宿;5小时以上赔偿票价的50%;10小时以上按照票款全价赔偿”,只是举例说明航空公司应根据不同情况为旅客提供相应的服务,而并非某些媒体所说的“国际惯例”。据了解,国外航空公司在赔偿上也没有一个通行标准,而是由各航空公司自己内部掌握。见习记者秦宵喊 (编辑 小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