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应扩大强制休假的受益人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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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8日04:28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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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长盛 最近,温州市有关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落实国家公务员?穴机关工作人员?雪年休假工作的通知》,强制公务员休假,并要求领导干部带头休假,公务员的休假情况还将与年度考核挂钩?穴6月17日《大河报》?雪。
在我国,公务员除可以在国家法定的节假日休息外,其实还可以带薪休假。有关休假管理办法规定: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年休假3天;满5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7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等等。问题是,此项规定为何得不到有效实施而需要“强制执行”呢? 除了社会对制度缺乏普遍的尊崇感和对权益的漠视之外,恐怕与社会的价值观念有关。长期以来,加班加点,埋头苦干,向来是好干部的样板形象;社会将不休假当成“美德”予以颂扬和无限拔高。其后果是“矮化”了那些本想依照规定休假的人,长此以往,造成了对休息权益的集体无意识。 文明社会无一不把公民的休息权益付诸文字写入法律法规。我国宪法、劳动法、公务员条例等都对此有明文规定。在休息权益无法落实的情况下,出台强制休假制度是可取的,体现了社会对人性的尊重和对人自身的关怀。 但我们能够仅仅只对公务员强制休假吗?早在两年前,深圳就出台了公务员强制休假制,还有一些地方规定警察要强制休假。综观这些制度,受益人群却仅限于公务员,或者还包括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此引发的社会公平问题不能不引起重视。公务员可以强制休假,那么农民工、国企职工、私企员工可不可以?如果社会把关注的重心放在公务员身上,而忽视其他群体,可能会引发新的不公,带来负面的心理冲击。 强制休假制度不应成为公务员的专利,它应涵盖所有享有休假权益的人。当然,这还得依赖有关法律的完善。《劳动法》规定?押“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然而,《劳动法》实施以来,具体办法却一直没有出台。这就缺乏保证职工休假制度“强制执行”的手段。我们在为公务员欣慰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公务员以外的群体。希望针对他们的强制休假制度早日出台。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