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机构编制依据新规定管理运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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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4日13:07 新华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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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青海省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机构编制将依据新的规定管理运行。同时,根据相关规定,今后中小学校长不再从 行政工作人员和不具有教师资格、不具有中级以上教师职务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满5年的人员中选聘,校长每届任期3—— 5年,可以连任。 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是指国家全额预算管理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根据省政府出台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中小学必须 按照学校类别、规模和任务,规范设置管理机构。高级
在校生在1200名以上的,可增设办公室,最多配备校领导4名。中小学校配备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 其占教职工的比例,高中一般不超过16%、初中不超过15%、小学不超过9%。中小学招聘教师和管理人员,需事先经当 地机构编制部门审核,未经审核同意不得招聘。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