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口查禁电动自行车有关方面呼吁不要盲目购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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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4日09:10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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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6月13日讯(记者 唐福敬特约记者陈世清)21日起,海口警方将大规模查禁违规上路的电动自行车。这是记者今天从海口交巡警部门获悉的。 据了解,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海口许多商家以“环保”、“方便下岗职工”等为由,展开迅猛宣传,鼓动市民购买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文规定,电动自行车属非机动车,上路行驶须经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登记,各省、市政府根据当地
据介绍,海口一旦允许电动自行车上路,道路交通将出现严重混乱局面。因电动自行车方便、省钱,许多市民将会放弃骑自行车或乘公共汽车,选择电动自行车。另有20余万辆被禁入海口的两轮摩托车被电动自行车迅速取代。《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电动自行车属非机动车。由于目前海口市区主干道基本上没有一条完整的非机动车道,因此,电动自行车上路后,人车混行、占道行驶不可避免,交通安全隐患势必增多,对行人、非机动车和机动车的威胁将日渐严重。 海口有关权威人士表示,海口禁行电动自行车,不免会招来众多市民的反对,但是,希望每个热爱海口的市民都从大局出发,不要盲目购买。 新闻链接 电动自行车不产生尾气,是一种环保产品,但它的废旧电瓶如果处置不当,会污染环境。以浙江为例,目前全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不包括零部件)有250余家,电瓶生产厂家近1000家。 专家指出,电动车虽然不排尾气,但是市场上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使用的大多是铅酸蓄电池,其使用寿命长的在一年左右,如果是劣质产品三五个月就得更换。这种电池腐蚀后溢出的含铅重金属和酸性物质对土壤和人体健康危害很大。 作者:唐福敬 陈世清 (来源:南国都市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