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潮安抢劫灭门案3名凶手被一审宣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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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1日22:03 新华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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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汕头6月11日电(林军强、陶维强) 6月11日,广东潮州市中级法院对潮安县彩塘镇入室抢劫灭门案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施奕韩、吴勇春、韦练武均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施奕韩(潮安县彩塘镇人)前曾在潮安县彩塘镇开店,从而认识了在隔壁开螺丝店的陈某一家人。为谋财,施奕韩招引在东莞打工的吴勇春(湖南省通道县人)到彩塘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施奕韩、吴勇春、韦练武合伙采用暴力杀害被害人后劫取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案,其入户抢劫且抢劫数额巨大,并共同致3人死亡,2人轻伤,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情节、后果特别严重,应依法予以严惩,遂作出以上判决。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