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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 制定民办教育势在必行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9日11:18 新华网

  青海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中提到,为了更 好地规范民办教育,维护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政府对民办教育的扶持,保障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制定民办 教育促进法办法是十分必要的。

  这个议案是在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西宁市代表团程晓青等12名代表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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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的议案》。

  民办教育是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青海省经济社会的发展,民办教育也有了一定的规模。截至 目前,经省政府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全省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达232所,在校学生约3万多人,教职员工约2千余 人。此外,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有110所,主要包括美容美发、电器维修、烹饪、裁缝、 汽车驾驶及其修理等技能型学校。

  青海省民办教育已聚集了一定规模的教育资源,在一定程序上缓解了政府办教育的负担,弥补了教育经费投入不足, 有效地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尤其在缓解人口密集地区“大班大校”的压力和流动人口子女就学难问题 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当然,青海省民办教育在加快发展的进程中,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如民办学校标准不高,管理不够规范,办学质 量和效益欠佳;各级政府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缺乏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等的“法律地位”尚未真 正落实等等。

  省人大常委会今年立法计划和省人民政府今年立法工作安排意见中,均将制定《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 育促进法>办法》列为今年的立法调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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