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境中国公民意外时寻求领事保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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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9日04:28 山西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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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中国外交部领事司副司长邱绍芳28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境外中国公民需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除自我保护外,在发生意外时可向中国驻外使、领馆寻求一定的领事保护和服务。 领事保护是指当本国公民、法人的正当权益在接受国受到侵害时,中国驻外使、领馆依据包括国际公约在内的国际法的各项原则、双边条约或协定以及中国和驻在国的有关法律
他说,目前境外中国公民可能遇到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包括:在境外中国护照遗失、被偷或被抢;持有效签证在目的地国入境、出境或过境受阻;中国公民在境外发生交通、工伤事故;在居住国受到雇主不公正对待或工资被雇主无故拖欠;在居住国被羁押或监禁期间受到歧视和不公正待遇;财产遭盗窃、抢劫或他人强占等。在遇到以上情况时,中国公民都可以向中国驻外使、领馆寻求领事保护和服务。 他同时指出,领事保护不是万能的,使、领馆在对本国公民提供领事保护时,不能超越其执行领事职务的权限。例如不能帮助中国公民在治疗、拘留或监禁期间获得比当地人更好的待遇,与此同时,中国公民在要求领事保护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如要求使、领馆实施领事保护时,所提供的情况必须是真实的。 邱绍芳说,准备出国或已在境外的中国公民可以登录外交部网站(www.fmprc.gov.cn)获得更多的领事保护和服务的信息。 (山西晚报) 山西日报,转载或镜像请先与我们取得联系,谢谢! 繁简通软件由北京东方之晓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大汉网络技术支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