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观察:必须扭转一些地方强制拆迁的“形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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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8日08:55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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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沸沸扬扬了半个多月后,湖南省嘉禾县的拆迁事件终于有了“转机”。据多家媒体5月27日报道,建设部派出的调查组已在嘉禾展开调查,湖南省一位副省长也已亲赴嘉禾调查此事。与此同时,发生在沈阳市和平区的另一起野蛮拆迁事件也初现“曙光”,辽宁省和沈阳市有关部门已经开始调查,被困27天的拆迁户终于重获自由。 然而,在轻轻地舒缓了一口气之后,笔者的心情仍然沉重。据央视报道,5月14日,就
那么,当时是什么“形势”呢?找政府当然没有用,因为强制拆迁就是政府搞的;打官司显然也白搭,主管公检法的政法委书记就是指挥长;找记者又能怎么样———因为有人就说:“找记者有用吗?”如果把视线放得更宽一点,我们发现,“形势”也不容乐观,像沈阳市和平区发生的这起强制拆迁事件,竟将一个“钉子户”困在屋中长达27天之久,央视记者前去采访,竟然也被扣留…… 而今,上级政府终于开始过问,我们相信,这两地的拆迁纠纷可以得到比较合理的解决。然而,一些地方强制拆迁的“形势”得到根本扭转了吗?显然不能这么说。 对于拆迁户来说,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本来是理所当然的事,然而,他们却往往为此付出了高昂成本,即使最后赢了,也只是“只赔不赚”;而对强制拆迁的地方政府及开发商来说,只要“硬起手腕”,一般都能进行到底,即使最后搞不下去,大不了停下来。迄今为止,还没有听说哪个地方的领导因为强制拆迁而受到处分,似乎也没听说哪个地方的开发商因为强制拆迁而受到法律追究,这当然是“只赚不赔”。更何况,嘉禾县和沈阳和平区如今的局面不过是“被盯住了”,这两起事件显然不足以改变某些地方不少被拆迁户“任人宰割”的“形势”。 而“形势”原本不应该是这样的。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前不久,国务院刚刚发布的《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更是对政府依法行政提出了具体要求。那么,一些地方政府的领导为什么仍然我行我素,将法律法规和公民权益抛之脑后呢?一些地方政府违法行政往往得不到应有的惩处,进而造成其它地方纷纷效仿,我想,这肯定是主要原因之一。 有令不行,有法不依,不仅损害法律的尊严,而且有损政府的权威。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也为了国家的法治建设,必须扭转一些地方强制拆迁屡屡发生的“形势”。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提高违法的成本。就拿嘉禾县的这起拆迁事件来说,依我看,仅仅停止强制拆迁并足够补偿被拆迁户是不够的,还应该对强制拆迁决策和执行中的某些人“严惩不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