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宁强制拆除违章户外广告 靓化市容迎南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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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08:39 桂龙新闻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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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桂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梁开挺通讯员吴希玉)昨日,记者从南宁市市政管理局获悉,为加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美化城市环境,服务中国-东盟博览会,建设大南宁,南宁出台了《南宁市迎“南博会”户外广告设施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日,有关部门将对逾期不整改的门店招牌进行强行拆除。 重点整治一片区8线58路
记者了解到,这次清理整治的范围为市区“一片”(南湖片区)、“八线”(八条精品线路)、“58路”(58条重点整治道路)(简称“1858”)范围内的各类违章户外广告牞包括:在建筑物、构筑物顶部或墙体上,以上道路及两侧设置的指路、指示牌;电子显示屏(牌);实物造型广告。在公共场所内和非市政公共设施上设置的高杆及大型平面(50平方米以上)广告(除拍卖以外)。交通工具(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及其它机动和非机动车辆等)、市政公共设施(立交桥、人行过街天桥、人行过街通道、公共汽车候车亭、书报亭、公用电话亭、电力杆、电讯杆、路灯杆等)、工地围墙上的实体广告,工地展示牌,以及悬挂在建(构)筑物上的条幅广告。其他未经允许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 门店广告实行“一店一牌” 对未经审批登记擅自设置,内容不健康、虚假欺骗误导消费者,过期、老化、存在安排隐患、影响道路安全和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一律予以拆除。对乱贴、乱画、乱涂的户外广告一律进行清除。禁止未经批准沿街散发广告。对门店广告实行“一店一牌”的原则,超出部分予以拆除;对经营单位设置的企业标志原则上保留一处;对已经规划、设置审批的户外广告,按《首府南宁迎“南博会”市容景观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加强户外广告审批管理的通知》和《南宁市户外广告设置标准》等各种要求加以规范;对楼体广告只限一楼设置,楼房楼层之间设置广告的一律拆除。 逾期不整改的门店招牌将被拆除 南宁市市政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从2004年3月16日起至4月30日,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已对全市“1858”等范围内的户外广告设施、门店招牌进行全面调查取证工作。市政管理局组织市规划局、建设局、市委宣传部、工商局等有关单位对全市户外广告进行认证,并将认证结果报户外广告审批领导小组审定。目前,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已经对不规范设置的门头招牌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业主限期在2004年5月11日至26日间整改;与此同时,市政管理局对符合条件的门头招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逾期不整改的由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发出限期拆除通知书,限期拆除期限为5月20日-26日。 从2004年5月28日起至6月30日,有关部门将对逾期不自行拆除的违章大型商业户外广告和逾期不整改、不办理审批手续的门店招牌进行依法强制性拆除。 来源:新桂网 责编:韦力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