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镇江对不合格物业实施“清出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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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4日07:00 扬子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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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电 记者从镇江市房管局了解到,该市开始对不合格物业管理企业实施严格的“清出制度”。此次,有12家物业管理企业被取消经营资格,38家被勒令重新申请资质等级评定。 “清出制度”规定,凡未按服务合同提供服务、小区设施不配套、员工素质不符合相关标准等情况,引起业主投诉多、满意度低的物业管理企业,将被注销经营服务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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