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视眼撞死人桂林开出第一张终生禁驾罚单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19:39 桂龙新闻网 | |||||||||
|
桂林晚报讯(记者黄政)眼睛近视的驾驶员李剑5月16日晚雨中驾驶两轮摩托车,在桂林市环城西二路香江饭店门前的十字路口将一不名身份的妇女撞死,随后驾车逃逸,谁知42小时内被警方抓获。5月19日下午,桂林市交警支队根据5月1日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给李剑开出了桂林第一张终生禁止驾驶机动车的罚单。 5月16日晚11点45分,从某机械厂下夜班的李剑(男,39岁)冒雨驾驶两轮摩托车行驶
5月19日下午5时许,桂林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完成所有的调查取证工作后,下达了《交通事故认定书》和《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李剑负此事故全部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101条第2款的规定,给予李剑“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禁止驾驶机动车”的处罚。 来源:桂林生活网 责编:邱立毅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