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春第一硕鼠一审判死缓 总经理齐魁范不上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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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16:02 东北新闻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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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粮原副总经理齐魁范“不打算上诉” 庭审未做丝毫辩解,写悔罪书剖犯罪心路 本报讯 (记者 杨李一 通讯员 胡春晓丁洪波)长春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齐魁范在不到4年的时间里涉案千万元,已被开除党籍。昨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齐魁
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齐魁范担任长粮供应公司总经理和长粮十库主任期间,设立账外资金,采取多转工程款和虚开工程款发票、虚开运费发票及出具白条等手段,单独或伙同他人侵吞公款人民币7640892元;以索要回扣款和出让土地的手段收受和索取人民币1605000元;为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用公款向他人行贿人民币810000元的事实,有经过庭审核实的大量证人证言和书证等证据予以证明,齐魁范供认不讳。法院认为,齐魁范贪污数额特别巨大,属情节特别严重,但齐魁范在“双规”期间,能够主动坦白大部分贪污犯罪的事实,认罪态度好,案发后赃款全部收缴,尚不属于判处死刑,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齐魁范受贿犯罪数额巨大,其中大部分具有索贿性质,对索贿部分依法应从重处罚,但鉴于侦查机关在尚未掌握其受贿犯罪事实的情况下,能够主动交代全部受贿犯罪事实,受贿犯罪属于自首,且所得赃款全部收缴,依法可从轻处罚。 庭审直击:没对罪行做丝毫辩解 在开庭审判时,55岁的齐魁范站在被告席上,一脸苍老的倦容,说起话来,声音也略显低沉,这一切似乎表明他对自己所犯下的罪行的忏悔。当检察官宣读完公诉书后,问他对公诉书意见时,他说:“公诉书我已经认真看过,所指控的内容我都承认,我在所写的忏悔书中已经将我想说的都说了。”他没有为自己请辩护律师,是法院为其指定的;他没有为自己所犯下的罪行进行丝毫辩解,这在职务犯罪中是罕见的。当审判长问道:“是否上诉?”齐魁范说:“我不打算上诉。” 写悔罪书:嫉妒暴富使贪心膨胀 齐魁范在悔罪书中写道:“我对一些人的勤劳致富是心服口服的,但对一些人的暴富心怀不平,特别是像我这样的国有企业负责人收入比起来反差太大,这种心理失衡,造成了贪心的膨胀,希望利用自己在位的便利,积累一些资本,等55岁退下来以后,办一个自己的企业,也和那些暴富的人斗口气。开始拿钱的时候,心里是害怕的,七上八下,睡觉也不安生,但逐步发展,觉得贪心越来越大,灵魂越来越扭曲,以至于自己都控制不了自己了。……从我设计犯罪、实施犯罪直到落入法网的过程中,我才从内心里真正认识到,再隐蔽的手段也只能是自欺欺人。……在专案组的教育挽救下,我已将贪污犯罪的基本事实向组织做了坦白交代,也将我用贪污的赃款换的美元全交给组织,心里才算是感到了一点安慰,也算是我用实际行动对组织、领导对我的教育挽救有一点回报吧……”(新文化报)[编辑: 孙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