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公证机构将设“质检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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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09:53 生活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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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山东省公证员协会了解到,为从源头上降低公证业务的差错率,山东将在全省公证机构设置质量检验员,为公证程序设一道新坎。 即将出台的《山东省公证质量检验员管理办法》规定,公证机构必须设立独立的质量检验岗位和质量检验程序。质量检验员必须是由有法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三级以上职称、无不良执业记录的执业公证员担任。质量检验员不履行或疏于履行职责,导致发生重大
(据新华社电)(生活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