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通行币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家七部门联合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题 > 正文

车辆超载先卸载 超限超载车不会再一罚了事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0日07:46 新华网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重庆市公路路政管理总队超限运输整治动员会上获悉,超限超载车将不会“一罚了事”。

  据重庆市公路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交通部已制定出治理超限超载车具体的《方案》,要求设置固定或临时检查站点,配合必要的称重设备、卸载机具和卸载场地,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检测和卸载。超限超载车将不能上路。

第39届世界广告大会 爱孩子从这里开始
美女啦啦队招募中 意乱情迷不妨颠鸾倒凤

  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如果车辆是第一次超限超载且能主动卸载的,将不予罚款,不收取公路补偿费,但要进行超限超载违章登记。如果车辆超限超载超过两次(含两次)的,将实施卸载和登记,并按规定进行罚款。卸载一般由执法人员告知车主或司机自行卸载。卸载货物如超过保管期限经通知仍不运走的,将按规定对其进行变卖。

  但也有例外。《方案》要求,对超限不超重的不可解体物品和冰箱、彩电、汽车等规则尺寸物品的运输车辆,将不予卸载;对蔬菜瓜果等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油汽等化学危险品专用运输车辆,原则上不实行卸载。但其违章情况将通报车籍所在地有关部门处理。(记者曾立)(来源:重庆日报)

  相关专题:国家七部门联合治理车辆超限超载


评论】【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

热 点 专 题
中国企业家治理沙尘暴
纪念诺曼底登陆60周年
北京传递雅典奥运火炬
美国前总统里根逝世
中国残疾人艺术团赴美
2004北京国际车展
美英军队虐待伊俘虏
孙燕姿全国巡回演唱会
欧锦赛 NBA总决赛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新浪会员代号:   密码: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