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辆超载先卸载 超限超载车不会再一罚了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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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0日07:46 新华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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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昨日召开的重庆市公路路政管理总队超限运输整治动员会上获悉,超限超载车将不会“一罚了事”。 据重庆市公路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交通部已制定出治理超限超载车具体的《方案》,要求设置固定或临时检查站点,配合必要的称重设备、卸载机具和卸载场地,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检测和卸载。超限超载车将不能上路。
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如果车辆是第一次超限超载且能主动卸载的,将不予罚款,不收取公路补偿费,但要进行超限超载违章登记。如果车辆超限超载超过两次(含两次)的,将实施卸载和登记,并按规定进行罚款。卸载一般由执法人员告知车主或司机自行卸载。卸载货物如超过保管期限经通知仍不运走的,将按规定对其进行变卖。 但也有例外。《方案》要求,对超限不超重的不可解体物品和冰箱、彩电、汽车等规则尺寸物品的运输车辆,将不予卸载;对蔬菜瓜果等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油汽等化学危险品专用运输车辆,原则上不实行卸载。但其违章情况将通报车籍所在地有关部门处理。(记者曾立)(来源:重庆日报) 相关专题:国家七部门联合治理车辆超限超载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