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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闯红灯也违法--新法实施现场目击①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8日15:05 温州新闻网

  在鹿城路清明桥路口,绿灯还没亮起,就有市民横穿马路。 陈翔摄

  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新《道路交通安全法》,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如果违反了交通安全法,我们就要受到严厉的处罚,从而付出代价,提高自己的生活成本。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出行环境,需要我们每个人共同努力,从点滴做起,改掉那些已经成为习惯的交通陋习。今天起,“党报热线”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二大队联合就此推出相关系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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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目击

  视而不见频闯红灯

  时间:昨日上午7时30分至8时30分地点:市区南浦路与温州大道交叉路口南浦路与温州大道是市区主要交通道路,又处于城乡接合部,车流人流都比较大。昨天上午,记者跟随市交巡警二大队二中队民警上路执法。

  7时40分,交巡警“逮”住第一个违法闯红灯者。一名20多岁的女青年不顾红灯,大大方方地走过斑马线,被执勤交巡警拦住。这名女青年马上说:“对不起。”交巡警当场对她进行了教育,“根据新的交通安全法,行人闯红灯是一种违法行为。”“以前不知道,现在知道了,下不为例。”出于以教育为主,交警没有对她进行处罚。

  7时50分,一名横穿马路者被罚款5元。这名小伙子经过路口时,不走斑马线,漠视红绿灯,交警对其进行了现场处罚。

  8时05分,骑自行车和三轮车的两名非机动车驾驶员在经过路口时,对交通信号灯视而不见,使得几名正常过路口的机动车驾驶员不得不急忙踩了刹车。交巡警将两人拦到路边,并作了相应处罚。

  现场目击

  不知闯禁要受处罚

  时间:昨日上午7时30分至8时30分

  地点:市区民航路与锦绣路交叉路口

  7时50分,记者来到市区民航路与锦绣路的十字交叉路口,此时正值交通高峰期,街头车水马龙。只要稍加注意,4条斑马线上的红绿灯旁“行人自行车闯红灯罚款五元”的告示牌,似乎在不时地提醒着人们。

  然而,斑马线上的行人闯红灯现象还是不断发生。一对身背书包的学生,好像根本没有注意到红灯,在繁忙的车流中穿过了斑马线。交巡警对他们进行了教育。

  8时10分,10名行人集体闯禁。这时,交通信号灯还出于红灯状态,但是,这一行人却一起闯红灯走过斑马线。交巡警将他们拦住,其中两名被罚的行人对此有些不理解:“只要走斑马线就可以了呀,为什么要罚款?”最后周旋了10多分钟,那两名行人才认罚。

  交警提醒

  交规严罚行人闯禁

  根据道路新交通法第38条规定:车辆、行人应该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违者处以5至50元罚款。第57条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违者处警告或5至50元罚款。第62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违者处以罚款5至50元。

  专家评说

  罚款不是为难百姓

  法律界有关人士认为,行人、车辆都不能闯红灯,这是最基本的交通规则。现在有些人连起码的过马路要走斑马线的意识都没有,新交通安全法加大了行人闯红灯的处罚力度,这会对违法者产生惩戒和对其他人产生威慑的作用;而闯红灯要被罚款,也是人权中对生存权的保护和尊重,而不是来为难老百姓的。当然,加强交通硬件设施建设和人性化管理,既有利于减少和避免闯红灯现象的出现,也有利于促进新交通法的实施。(温州日报丁杏灿吴庆生 林旻)(来源:温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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