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斩断“毒潭泥淖”里的黑手 ———“金三角”大毒枭谭明林覆灭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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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5日06:12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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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谭明林犯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和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5月10日对“金三角”大毒枭谭明林的一审宣判,宣告以谭明林为首的中国最大贩毒集团彻底覆灭。 中国执法机关为国际社会又除掉了一个“大毒瘤”,它再一次向国际社会表明:中国政府一如既往地坚持严厉禁毒的立场,毒品一日不绝,禁毒一刻不止。千里姻缘“毒品”牵
上世纪50年代,位于泰国、缅甸、老挝三国交界的三角地带以种植罂粟和加工鸦片、海洛因闻名,被称为金三角毒区,在这块臭名昭著的世界三大毒源地之一的“毒品王国”里,曾长期盘踞着罗兴汉、坤沙等武装贩毒集团。20世纪80年代以来,这些老牌贩毒集团相继瓦解,但“金三角”并未因此太平。 20世纪90年代以后,“金三角”地区出现了谭明林等新一代大毒枭,其活动范围也逐步扩展至与中国边境直接接壤的缅北一线泛金三角地区。 谭明林又叫谭晓林,四川省乐至县人,高中文化。1992年,30岁的谭明林从四川老家到云南边境一带打工,偶然结识了缅甸大毒枭杨国栋。1993年,谭明林与杨国栋的女儿结婚,移居缅甸所属勐古地区,在杨国栋的引见下,他很快走上了在当地极为常见的贩毒这条路。 最初,谭明林主要在泰国和缅甸边境做毒品生意,就在谭明林的贩毒规模不断扩大的时候,他所依赖的毒品运输通道出现了问题。1994年以后,由于泰缅边境战事不断,毒品运输通道经常被截断,毒枭之间也常常趁乱黑吃黑。谭明林决定另找一条毒品出境通道。 1995年,谭明林离开居住了三年的缅甸所属勐古地区,举家迁往缅甸木姐镇。此后,谭明林在缅甸木姐、勐古等地,集结一部分境内外贩毒分子,开始运用现代化的交通、通讯、金融条件,疯狂地进行毒品犯罪活动。很短一段时间以后,谭明林构建起一个横跨中缅两国,收购、运输、贩卖、洗钱一条龙,规模庞大的职业化走私贩毒集团。 “从1999年开始,在云南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缴获的各种毒品中,谭明林走私贩运的占了40%,2000年这个数字上升到了60%,由此可以看出谭明林是泛金三角地区对我国境内危害最大的毒枭。”云南省公安厅副厅长孙大虹如是说。货车水箱引出毒品大案1995年8月,中国警方从一辆东风货车水箱里查到183块共计98.24公斤海洛因。据运送毒品人员供认,这是境外一个叫谭明林的人指使他们贩运的。从这起案件开始,中国警方注意到居住在缅甸木姐地区绰号叫“小四川”的谭明林。 于是,云南省公安厅授权云南公安边防总队和德宏州公安局正式制订了抓捕方案。由于该方案都是在中国境内进行,加上谭明林听到风声后再不敢入境,使得抓捕工作陷于被动。公安禁毒部门开始寻求新的解决办法———国际合作。 2001年4月23日,缅甸警方将谭明林移交中国警方,谭成为中缅合作禁毒史上第一个由缅甸政府移交我方的毒枭。 孙大虹表示,大毒枭谭明林及其贩毒集团成员相继落入法网,是中缅两国加强禁毒执法合作的一个成功案例,也是国际间禁毒合作的成功典范。正义的审判 2003年11月24日,谭明林团伙贩毒案在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开审。 法庭经审理确认,1995年8月至2001年1月间,谭明林自己或与境外毒贩合谋、策划,先后八次走私毒品入境,交由他人,采取将毒品藏匿于汽车水箱、车箱挡板、油罐或改装车辆设置夹层藏匿毒品等方式,运输至广东贩卖。 除有两次侥幸成功运至广东贩卖(毒品海洛因约400千克)外,其余均被公安机关查获,共计走私、运输、贩卖毒品海洛因2057.361千克。 此外,谭明林还多次买卖麻黄素达3吨。 2004年5月10日,昆明中院作出一审宣判,判处谭明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谭明林在法庭上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 从涉足“毒潭泥淖”的那一刻起,谭明林就越陷越深。其实他知道,一旦走上贩毒路,就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听听他为时已晚的悔过吧——— “归案以后,我在政府政策的感召下,认识到自己的罪行是多么的深重,我对祖国不忠不孝,对人民不仁不义,应依法对我进行惩处,这是罪有应得,咎由自取。”(新华社供本报专稿) 作者:新华社供本报专稿新华社记者刘娟 编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