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公安机关组织开展大练兵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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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4日17:46 公安部网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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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4年起,一场大练兵活动在全国公安机关和全体公安民警中广泛开展。今天,公安部召开“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大练兵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对此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动员。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周永康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这次大练兵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知识学习、基本体能训练、基本技能战术训练及专业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训练等方面。基本知识学习将重点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全国公安机关大练兵活动是公安部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和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精神,大力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建设一支训练有素的正规化纪律部队,确保公安机关顺利实现新世纪新阶段公安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奋斗目标,切实担负起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公安部负责对全国大练兵活动进行总体部署和统筹协调,制定大练兵的项目内容、达标标准和考核办法,制定省级公安机关开展大练兵工作的综合考核标准体系,对各地开展大练兵活动的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各警种要提出本警种当前最急需、最主要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的练兵内容及考核标准,加强对本警种大练兵活动的指导。各地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制定本地开展大练兵活动的工作计划和科学的练兵方案,采取岗位练兵、自学自练和集中强化训练等多种形式开展练兵活动。大练兵活动的主要形式是岗位练兵,各级公安机关根据实际确定“训练日”,基层和一线实战单位保证每周不少于半天的时间专门进行训练,并形成制度;同时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创造条件,保证每个民警在大练兵活动中接受不少于两周的集中强化训练。城市公安局和有条件的县公安局,要积极采取“战训合一”的模式,妥善处理练兵与日常工作的关系,做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整个练兵活动将按照全警参与、重在基层、立足岗位、注重实效的原则在全国公安机关全面开展,并在城市公安局和县公安局进行练兵竞赛,在北京举行全国大练兵汇报演练活动。(辛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