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阳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 取消十部门罚款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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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4日06:19 重庆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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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沈阳今报报道12日,沈阳市财政局召开会议,落实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实施方案,这意味着,工商、公安等12个职能部门向企业或个人的收费行为将得到进一步规范,而物价、经贸等10个部门将不再以罚款作为行政处罚的主要手段。“政府职能部门用罚款的一定比例来作为经费、奖金等,造成有些部门为了各自利益,狠罚款、乱罚款。沈阳市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清理,就是要从根本上杜绝这种现象。”沈阳市环境年办公室副主任张德利表示。
沈阳市共有22个有行政处罚职能的部门,其中有10个部门“不再以罚款为主要手段”,分别是:物价、经贸、文化、劳动、农业、建设、财政、统计、水利、商业等,对这些部门,财政局将停止对其发放罚没票据,缴销已发放未使用的罚没票据。 对工商、公安等另外12个职能部门,财政局将对其严格执行“以票管费”,票据的使用要与收缴及解库资金相核对,领取的票据要与库存票据累计结存相核对。网络编辑:甘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