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防洪能力增强 湖北4江段警戒、保证水位调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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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长江水利委员会获悉,江河防汛特征水位只设置“警戒水位”和“保证水位”两级,汛前,长江委调高了长江湖北境内4处重点江段的两级水位。 往年一到汛期,各地有不同的防汛特征水位称谓,如防汛水位、设防水位、危险水位、高危水位、危急水位等。去年,水利部做出统一只设“警戒水位”和“保证水位”的规定。
长江委防办有关负责人介绍,1998年洪水后,国家加大了对防洪工程建设的投入,江河的防洪形势有了明显改善,江堤防洪能力有了较大提高。因此,长江委组织专家论证,核定调高了沙市、石首、监利、螺山4江段的警戒、保证水位。汉口站未作调整,警戒、保证水位仍分别为27.3米、29.73米。(记者凌云焰 通讯员李真)湖北境内重点江段防汛特征水位 /警戒水位(米)/保证水位(米) 城市/原来现在/原来现在 沙市/4343/44.6745 石首/38.538.5/39.8940.38 监利/3535.5/36.5737.23 螺山/31.532/33.1734.01(来源:武汉晨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