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燕赵都市报:“民主弹劾干部制”改革值得肯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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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2日11:31 燕赵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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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岳建国 5月11日《中国青年报》报道,江苏省滨海县今年实行的“民主弹劾干部制”规定,县乡人大代表、党员代表或行政事业单位的在编普通职工,可以联名弹劾本单位内不称职的领导干部,弹劾动议案经县人代会或党代会表决形成决定后,被弹劾人将被解职,3年内不得担任同一职务。
笔者对这个方案的制订者表示敬意,即使该方案由于缺乏必要的配套措施而难以操作,这一改革在大方向上也是值得关注和鼓励的,因为它既清楚地表现出制订者对干部管理中长期面临的问题的深刻理解,更表现出他们勇于突破干部管理老套路的强烈愿望和实践精神。 在官员是否称职或升迁的认定上,虽然也有民意测验等民主程序,但因为其表达的被动性和“说完为止”的有限性,最后还是给人留下“上级说了算”的印象,不少地方对其进行改革,也大都局限于“加强考核、把关”之类自上而下的范畴。但滨海县的改革却来了个自下而上,即利用设立民主制度的办法来管理干部,让包括党员在内的公众或公众的代表掌控党政官员的乌纱帽。这样的思路虽然并不新鲜,也是党和政府一再倡导的管理思路,但怎样具体去做,怎么从制度上加以确立,滨海县做出了自己的独立探索,这种精神值得肯定。 这个改革还将进一步发挥宪法赋予人大代表的监督权力。 过去,人大代表启动监督官员的程序主要是提交议案,由于监督环境、程序等多方面的原因,提案中反映的问题大多是对事不对人,而滨海县的改革能将人民代表权力的锋芒直接对准具体的官员,以解决人的问题的方式促使问题的解决,这算是抓住了关键。而代表、党员、普通职工联名弹劾的方式,既加强了弹劾的力量,又加大了某些被弹劾者打击报复的难度。 但上述的肯定并不影响笔者对这个方案的质疑。如并非专职的党员、人大代表和职工,在上岗、升迁、报酬、福利等方面仍受到上司的制约,在不能超然的前提下,敢于真正行使弹劾权力的人不可能很多;如该方案将普通职工联名弹劾的范围限制在最底层的股级干部身上,这有些狭隘;如对弹劾动议的调查权和启动弹劾程序权仍然掌握在“有关部门”手中,如果这个部门仍是组织部门,我们的期望值就会打折扣,因为被弹劾者是他们选拔和推荐的人,这个官员丢了乌纱帽,他们会觉得面子上过不去。 改革开放后,我国成功的制度创新都是由政府主导、地方试点、不断完善、全面推广的方式进行的,今后还将继续走这条路子。从这个方面看,我们应该给予滨海县处于完善阶段的这一改革应有的关注和支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