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安门”要成水果商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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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1日01:49 齐鲁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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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专家、民众表示不能接受 本报北京讯 “南水北调”能否成为饮用水商标尚没有定论,“天安门”商标被抢注的消息又爆了出来。 近日,某企业事务策划公司有关人员透露,受北京一家食品有限公司的委托,他们已
据该策划公司向记者出具的材料显示,北京这家食品有限公司2004年5月10日在第31大类包括桃、葡萄、猕猴桃等水果商品上申报的“天安门”商标注册申请已经被国家商标局受理,目前该申请正在审理中。据了解,无农药、无化肥、无激素的有机大桃将在下个月推向市场,是否使用“天安门”商标成为眼下关注的焦点。 “现在,把天安门当商标使用根本不可能”,另一家商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大感意外。按照新《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标志不能作为商标使用。 在随机采访中获悉,大多数人表示,天安门作为国家的象征,不该被注册成商标在商业领域使用。 这家食品公司则辩解称,世界范围内公认吸烟有害身体健康,中南海、中华、人民大会堂这些名称、标志能成为商标,而有健康保证的有机大桃、葡萄、猕猴桃、山楂等为什么不能申请注册“天安门”商标呢? | |||||||||













